小区消防设施缺失由谁管

2021-01-29 12:41:01 196人阅读
小区消防设施缺失由谁管

5人参与回答

  • 尼维尔的lucky

    这要分具体情况来分析。

    1、消防系统施工中,还未验收。施工方的责任在于建筑临时消防设施和管理未做好。

    2、消防系统已验收,保质期内。若非人为破坏而导致系统故障,则施工方有维保不及时的责任。

    3、保质期已过,业主方管理不善导致故障,施工方无责任。

    一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查实降低施工质量,不按设计施工,违反强制性条款等,则可能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 云盘无邪

    《消防法》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 胡佳阳图文

    这个按照鬼ID你过的是属于无也直接负责管理维护的,可以找物业解决,也可以找当地派出所投诉物业公司的,根据 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 繁华落尽荒

    主要问题是你有没有弄明白何为专有?何为公有(用),比如你家里专有的手提式灭火器坏了,你要求别人无偿去维修,肯定不合理。

    若是你工作区域消防喷淋坏了,那只是公用设施的一部分那就由管理单位来维修(没有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维修),也就是说专有部分,那就专有人负责;公有部分就公有人分摊。

  • 鸡蛋面桃骨头

    楼栋、门市、小区内消防设施维护应该由小区内物管处负责。  

    1.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2.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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