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证拿到手在哪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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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小子zc
先去你审核的那个地方领取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然后注册就可以使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章注册第十八条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第十九条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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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蓉辣酱Anne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所需资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受理程序: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受理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注意事项: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撤销其注册,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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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兔兔Sophie
注册都是在考试通过并且领证之后,整理出的领完证后注册的相关事宜你可以了解一下:
一、注册条件
①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服务机构,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注册类型
①初始注册:考试通过后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的首次注册,有效期3年。
②延续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满后,在未发生注册信息变更的情况下申请延续注册信息。
③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当注册信息发生改变时需要变更注册。
三、注册时限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该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四、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③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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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哪凹凸曼
首先,你要有个证。其次,在注册前你要受聘于一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网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系统配置: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操作说明:进入系统后,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消防工程师注册页面(该页面有“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补办注册证、印章”五个功能)。然后根据网站流程来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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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一地儿的璀璨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回答不易,如果帮到您了还望采纳,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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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凉越来越黑
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初始注册时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