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2021-01-29 12:18:30 75人阅读
消防设施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7人参与回答

  • 清弘胜则

    现在申报消防验收主要需要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授权委托书。

    现在申报的资料到消防窗口他们会提供给你空白需要填上就行的有1和6,且他们会在窗口张贴有怎么填的范本。

    至于2和3的准备就非常简单了,你把自己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一下同时让另三家提供给你资质复印件就行了;

    工程验收竣工报告是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结束后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自行验收的结果记录,在验收报告里要载明验收的内容以及验收的结论,同时参与验收的人员要签字,参与验收的单位要盖章并填写是否合格的结论。具体范本可以上百度进行搜索“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让消防窗口给你提供一个范本电子版就行了,记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均需要四方主体盖章,不要漏了重盖就麻烦了。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需要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是否合格的报告,有的地方要求检测报告上传系统并从系统进行打印报告,你到窗口申报时,他们会上网核查检测报告是否上传、是否一致。对于电气检测现在基本上都不会作为强制要求,你愿意就就检测不愿意可以不检测。

    希望我的回答能令你满意。

  • 珠子美丽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北极熊的小笨

    商场消防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请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投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的是派出所、消防大队和分局消防科、消防支队。如果是不服商场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结论,可以申请再次复查。《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不合格的,申请复查的,提供本条第(一)款规定材料。(根据便民利民原则,除需提供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外,业主原已提供过的申请材料可不重复提供。)(一)建设单位在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不论建设工程是否被抽中,均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3、工程竣工图纸原件;4、涉及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或消防设施调试开通报告;6、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涉及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应提供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7、委托授权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原件注:第1、2、3、4、7项材料由业主提供;第6项材料由部门自行从电子证照库调取打印,如电子证照库里资料不完善可由业主补充提供。其中第5项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由部门自行调取打印,“消防设施调试开通报告“由业主提供。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 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消防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蓝精玲ALING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重新整改

  • 段启勇

    这感召验收的不合格的醒目根据规范要求的合格的整改后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 谷粒多shelly

    1、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为“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

    2、实践中,人们对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不持异议,但对是否还应包括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开发商与业主往往存在截然不同的意见。3、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对于该合同中所约定的“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应如何界定,可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理解。5、我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6、可见,消防验收合格也是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的一项内容。7、同时,结合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8、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规定,可以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应当包括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含义。9、业主根据合同约定有权拒绝接收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商品房,而开发商则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建筑资质咨询网

    消防设施,按照目前国家对于房屋的验收规范,消防不通过验收,房屋是不能交付的,“如果有小区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前提下交付,这里面就肯定有猫腻了。业主可以非常果断地拒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赔偿。”大老哥说,“如果开发商实在无法按期完成这些公共配套设施的安装开通,不如明确和业主说明,干脆延迟交付,按规定赔偿,这样业主也能谅解。如果为了避免延迟交付的赔偿而赶工期交付,反而会引起业主的反弹,一旦引起纠纷,甚至提出起诉之后的补偿,开发商更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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