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配套费需缴纳契税吗

2021-01-29 12:15:13 441人阅读
消防设施配套费需缴纳契税吗

5人参与回答

  • 寻寻觅觅的颢然

    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规定应该缴纳契税,不用交纳印花税。

  • 张玲儿life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 秋绝JF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征收契税,主要依据就是财税〔2004〕134号文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春藤美加year

    不需要。  这些都不在契税征收范围内。房地产企业付的拆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 大爱杨花盗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作为契税计税依据。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该条例授权财政部制定细则。财政部同期也制订了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该细则第九条对“成交价格”进行了解释,即“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004年8月3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04)134号《通知》,明确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由此,从内容上看,财税(2004)134号《通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计税价格明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含了市政建设配套费在内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该具体规定与上位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并不相冲突,该财税(2004)134号《通知》可以作为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以协议方式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征收契税时将市政建设配套费等纳入契税的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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