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需要购买网络课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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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寡状
我已经过了两科,今年考第三科.我给你介绍一下.
1 这个证书是目前为止是国家认可的消防行业最高标准等级的证书.而国内目前大量的消防和消防相关的行业从业人员并没有这个证书.而国家必然会对消防越来越重视,所以能拿到这个证书必然可以获得更多这个行业的机会.而考这个证书的入门槛并不高.所以必然会有大量想捞金的人想考取这个证书.肯定有培训班要做这些人的生意.
2 每年报考这个证书的人有一百万,八成的人根本不是想从事这个行业.就是奔着持证挂靠而考证的.所以挂靠的金额越高,对绝大部分的考生吸引力越大.培训班都会刻意宣传挂靠的金额.甚至有的培训班打出挂靠一件三十万的标语!这是吓人!奔着三十万确实有很多考生愿意支付昂贵的培训费.
3 到底这个证书用处有多大?首先来说没有任何证书可以一劳永逸,没有任何工作坐着就可以挣高薪!消防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挂靠的费用越高风险越大.万一发生火灾作为挂靠的担保人是要去坐牢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难考,正因为难考社会才会更加看重,这有弊有利!正是因为他难考通过率低.所以国家不可能强制出台用工单位必须有此证书才可以审批消防工程.那样大批的建筑工程都无法审批.所以根本不存在拿着证书满地十万随便捡的情况.
4 问到自学,说句心里话,我本身从事消防水系统工程多年,自以为自学没有问题.但是真的自学起来也是举步维艰.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难度不大,但是涉及的面非常广,知识点涵盖的几乎无所不包.我们也许熟悉某几块领域但是想去考试难度非常大!如果不是消防相关从业者学习难度可想而知.单买几本教程根本学不了.自学的时候会有大量的知识盲点,因为里面涉及到大量的建筑,火焰,化学材料等专业知识点.及易造成认知偏差,在真正的考试中大量的考题都是考默认两可的知识点.在考试中可能一分得不到.
5 我初期也在自学上面走了不少弯路,我个人建议也要购买一些课程学习.虽然前面我说了一堆培训班的坏话.但是还是要说一下培训课程的用处.这个行业的培训班鱼龙混杂,只有规模大平台才会有专业人士研究考试和教程.他们毕竟是专业研究考试和教材的,要比我们自学省力的多.但是一定要选大的那几家教育平台,网上有很多讲师的课程可以拿来听听,选择一个自认为讲的好的老师,去他的教育平台购买课程.为了避嫌我不给你推荐.还要知道,培训课程只是帮助你学习的作用,指望报班保过和压题报过的就省省吧!年年保过的压题都压不准!自己真正学会了把书吃透了才可能过!任何投机取巧的心都不能有,考试的通过率只有百分之三没有真才实学是考不下来的.
6 这个考试两年通过的都是凤毛麟角了,不建议头一年就三科一起学.一科也考不过很打击人的,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都检查不下两年.但是这个考试是三年滚动式的,所以考下来的科目保留期只有两年,年限过了就要重考.这样压力也不小.只能自己安排了.我个人是一年考一科的,已经过了两科,我平时工作不忙.每天基本学习在六个小时.没有节假日和个人应酬活动.每一科的课程我都至少听十遍.每一个知识点我都手抄写八遍以上.一定要强化记忆才可能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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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路在路上
谢邀!不知道您现在是否在消防这个行业了没有?假如在消防行业考试的问题就会简单一些。如果不在消防行业这个证的难度比较大!建议如下:
一、如果在消防行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建议买书自己看,假如你有钱可以投入的话,你可以报各类网校,自己一搜就会出来,在这不推荐。
二、如果不是消防行业,仅仅是听了中介的说辞,想着挂靠费高,就来考,建议不要考,挂证的路已经被堵死了。除非社保可以转或者是自由职业者。否则,不要在浪费时间和金钱了。
最后,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和选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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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我小馋猫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课程。
第五条: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管理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制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建立、维护继续教育网络教学信息化系统。
第六条: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规划的要求,继续教育每年由注册消防工程师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或一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编制教学课程并组织实施教学。各地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组织编写补充教学内容。
第七条:注册消防工程师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或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或者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第八条:公安部消防研究所以及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规范编制管理组应当配合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合完成教学课程编制。
第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规范、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消防新技术、新标准等。
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其中,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少于4学时,消防技术标准不少于12学时,消防安全管理不少于4个学时。
第十一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学形式,依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展。
第十二条:实施继续教育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教学视频并载入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登录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参加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并通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学习时长计算学时和接受课程测试。学时和测试合格结果作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一)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的;
(二)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继续教育学时或者通过继续教育课程测试的;
(三)其他违反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行为。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前款行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依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同意不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
(二)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