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不年检犯法吗

2022-05-29 15:59:34 452人阅读
灭火器不年检犯法吗

5人参与回答

  • 傀儡曲

    一、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维修时间与干粉灭火器一样,但是报废期限不同。

    二、新的干粉灭火器,出厂后满10年报废,然而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后满12年报废;

    新购置的干粉灭火器,只要未使用过、压力表指针在绿区、铅封未动过,一般5年内有效;即将满5年或一旦使用过应当重新充装,或一旦重新充装过每2年充装一次。

  • 弱肉强食自信

    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一般都是警告,除非很严重的情况才会处罚。你们是单位还是企业,消防是需要专业人员做的 ,大多都不懂得专业的维护保养知识。

    如果真是罚款,各地区也有差异。你难以问出具体的价格。

  • 筱糖Alice

    可以的,根据第三十三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 梓童轩

    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灭火器年检规定:一、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二、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三、《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四、《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五、《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六、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灭火器年检的时间(1)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 小志佑

    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与维修期限可参考如下: 一、有限期 1、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2年; 2、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0年; 3、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6年。

    二、维修期限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 2、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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