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灭火收费吗

2022-05-28 15:46:12 87人阅读
消防员灭火收费吗

6人参与回答

  • 会计师小童鞋

    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收取费用,是由其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扑救火灾是公安消防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过去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也从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过费用。但是,由于有许多群众误以为公安消防队救火是收费的,以致不敢报火警或延误了报警,造成火灾扩大蔓延。

  • 心灵Max

    消防队出警是不收任何费用的,但是,根据他们对火警现场的勘查结果,有权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人做出刑事追究或罚款等处罚。

  • 去食饭吧

    国家《消防法》第37条规定,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据此规定,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完全属于义务行为,不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也只是依照规定补偿因实施该消防行为而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并不收取费用。消防队救火是不收钱的,救火是消防员的职责和义务,而且现在消防员不仅仅救火,还参加抗洪、车祸、地震、风灾、取钥匙、摘马蜂窝等等,全部都是免费的。灭火是消防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战士必须立即赶赴火场,迅速组织力量排除险情,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不仅灭火从不收费。而且现在消防员不仅仅救火,还参加抗洪、车祸、地震、风灾、取钥匙、摘马蜂窝等等,全部都是免费的。

  • 阿七柒粟

    社会上的产品或服务种类众多,但从性质上可以分为两类: 是私人物品,二是公共物品。

    私人物品具有明确的产权,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而公共物品则不一样,它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非竞争性” 可以理解为物品被提供出来以后,增加新的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即增加新的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 是指只要该物品一旦提供出来,就不能排斥其他人消费它,也就是任一消费者都可以免费消费它。

    由于公共物品的这两个特征,其成本或收益不一定由某个市场主体承担,你可能是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但不一定是收益的全部获得者, 这种不对称关系决定了公共物品无法像私人物品一样生产和供给; 在这种情况下,私人企业一般是不愿提供的,只能由政府代表公众无偿提供。 消防队提供的灭火服务之所以不收费,就是因为消防队提供的灭火服务属于公共物品。 消费者的财产一旦失火,其损失大小不同

    消防队无法针对每次的灭火服务去收取不同的价格;此时,为了尽快灭火,降低社会财产的损失,就由国家代表公众利益,来向消防队支付他们提供灭火服务的费用。 所以,在具体的失火事件中,由消防队去灭火是不另行收费的,这种服务的费用由政府代表公众支付。

  • 你是第三人陈猖

    群众发现火灾后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消防队前往火灾现场灭火,消防队扑灭火灾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我国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如果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扑救社会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比如某国营工厂专职消防队,接到119消防指挥中心配合灭火命令,前往工厂附近某住宅小区灭火,企业消防车前往灭火要消耗燃油,依法应由住宅小区所在地区政府给予补偿。实际上,企业消防车参与扑灭社会火灾时损耗不多,政府给予补偿的不多,企业也不好意思索要。30年前,我原来工作单位因生产性质需要配备30多人的专业消防队,扑灭附近企事业单位火灾时消耗,一般由被救企事业单位主动补偿的,有的单位给现金,有的单位请消防队员吃一顿或给实物奖励,被救单位希望搞好关系,谁敢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火灾,居民区基本上不给补偿。

  • 习惯一人走

    消防法。 第四十九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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