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哪个小区发生灭火器砸人

2022-05-27 13:03:47 275人阅读
贵阳哪个小区发生灭火器砸人

6人参与回答

  • 洋洋就能得意吗

    小编觉得这跟熊孩子的生长环境,家庭教育有一定的问题。教育得从娃娃抓起。

  • 萌萌徒

    楼下的那个人应该是提问的

  • 钟二妞刁

    应该加大宣传教育小孩再就是立法惩罚.

  • 帅米小俊俊

    建议先赔偿,成年后再判刑坐牢。

  • 路上假的帮里

    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家有小孩每个家庭教育不能往外面乱丢东西,伤害别人。

  • 鸡蛋面桃骨头

    7月8日晚7点半,在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小区36号楼2单元,两个灭火器陆续从楼层高空掉落,险些砸中下楼准备散步的徐女士一家人,其中一个灭火器砸坏一辆电瓶车。

    不少业主目睹了这恐怖的一幕,一层层排查灭火器,16层灭火器遗失。业主逐个询问16层住户,其中一家租户承认灭火器是其13岁的孩子扔下去的。业主找到入驻小区的物业公司(河南永恒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协调此事,物业公司客服部人员给这家租户做工作,孩子家长答应书面道歉,说会好好教育孩子,并准备挨家挨户敲门道歉。

    业主对道歉不满意,一致要求把这家租户驱逐。

    物业公司介绍这家租户租期一年,7月1日刚签的租房合同,物业公司无权驱逐。物业公司已经粘贴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并表示下午就会安装监控。无独有偶,就在昨天(7月7日),郑州市中原区盛润美丽源小区5号楼1单元(临街,共32层)两个冰镇饮料瓶从天而将,将2号楼业主停在下面的宝马车后窗玻璃砸得稀碎。找不到肇事者,车主准备起诉全楼。

    7月2日贵阳一个10岁男孩高空抛下灭火器,砸中一中年女子头部,抢救无效死亡。高空抛物,是会死人的!高空抛物是违法的!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87条补充说明住户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比如不在现场证明),可以免于承担责任。未成年人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高空抛物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次事件虽然没有人员伤亡,只砸坏一辆电瓶车,但业主心有余悸,一致要求这家人搬离,不接受道歉。心情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这家租户即使搬离了,就能保证新租户不会高空抛物了吗?

    1、房主不能把房屋一租了事,要事先给准备入住的租户讲清楚各种注意事项,比如严禁高空抛物,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投放到楼下垃圾桶等等,每位业主要增强安全意识;

    2、家长要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注重言传身教,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教育、引导孩子。本事件中,孩子已经13岁了(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了),为什么会有如此怪异举动呢?让人不解;

    3、请勿在阳台挡墙上摆放拖把、花盆、瓶瓶罐罐等杂物,以防止意外;

    4、杜绝高空抛物作为创建文明小区的一项硬性指标。物业公司警示、预防高空抛物危害不到位的,属于物业管理职责缺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本事件中业主群情激愤,先在业主群里讨论处理办法,并逐层排查,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这种处理形式,有利于维护大家共同利益,是可以推广学习的。

    但是,不接受道歉,要求驱逐租户,是否有点符合心理学中的“暂时群体无意识暴行”?如果这家人不是租户,而是小区的一家业主,那也要驱逐吗?都是小区住户,没必要分租户还是业主吧,重点是这家人如果真能书面道歉,并且挨家挨户敲门道歉(13岁的孩子应该陪同家长一起),那日后起码这家人高空抛物的可能性被排除了吧!群情激愤、群体无意识后,业主应该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不能留下歧视租户的口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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