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可以采用气溶胶吗

2022-05-24 20:32:05 492人阅读
气体灭火系统可以采用气溶胶吗

3人参与回答

  • 历史学老师

    气溶胶灭火装置按产生气溶胶的方式可分为热气溶胶和冷气溶胶。目前国内工程上应用的气溶胶灭火装置都属于热型,冷气溶胶灭火技术尚处于研制阶段,无正式产品。热气溶胶以负催化、破坏燃烧反应链等原理灭火。气溶胶与卤代烷类和惰性气体类哈龙替代技术不同,普通型的气溶胶灭火后有残留物,属非洁净灭火剂,而新一代S型气溶胶具有较高的洁净度。由于各企业采取的药剂配方不同,有些非洁净的气溶胶喷洒后的残留物的性质也不相同。

    热气溶胶属于全淹没系统,在控制火源的情况下逐步全淹没式灭火,使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疏散逃生,适用于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无人、相对封闭、空间较小的场所,适用扑救生产、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润滑油等丙类可燃液体的火灾和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 气溶胶是以固态形式存放的,且自身又不具有挥发性,所以不会存在泄露问题等问题,据有较长的保存年限,对保护区的设施也能便于时时监控。但目前的气溶胶在技术没有突破且通过国家质检中心型式检验之前,不能用于管网输送系统。普通型的以及洁净度不高的气溶胶灭火后的残留物对精密仪器、电子设备会存在有一定影响,技术上没有解决该问题且通过检验的固定装置,不建议用于保护计算机房、配电房等电机设备等场所。

    普通型气溶胶

    常称为K型气溶胶,具有较好的灭火效能,由于洁净度不高等原因,不能用具计算机房、配电房等电机设备场所。

    S型气溶胶

    相对于K型气溶胶,不仅具有较好的灭火效能,而且有较高的洁净度,气溶胶喷洒后的残留物对于电子设备的影响较少,现国内有些气溶胶生产厂家的S型气溶胶的洁净度已经可以完全达到保护电子设备的目的。

    气溶胶的造价与独立式的七氟丙烷对比,造价上绝对有优势,且空间利润大。

    除气溶胶外的其他的气体灭火,要求保护区的配套设施都需要抗压防暴,且保护区需设置泄压口,所以气溶胶在这块上面的费用又能为用户节省一大笔费用。

    气体灭火系统介绍

    气体灭火系统的典型应用场所或对象:

    1.电器和电子设备

    2.通讯设备

    3.易燃、可燃的液体和气体

    4.其他高价值的财产和重要场所(部位)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有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CO2气体、S型气溶胶四种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S型气溶胶灭火系统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 CO2气体灭火系统除全淹没灭火方式外还能局部应用。

    气溶胶灭火系统介绍

    气溶胶简介

    气溶胶通俗说是细小的固体或液体微粒分散在气体中形成的稳定物态体系,专业是指以气体【通常为空气】为分散介质,以固态或液态的微粒为分散质的胶体体系。

    自然界常见的气溶胶---云、烟、雾等。

    气溶胶中粒子其尺寸多在10-5~10-1μm级,具有气体流动性,可绕过障碍物扩散。

    气溶胶灭火装置中的药剂为固态,其药剂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喷放出来的组分为气溶胶。

    气溶胶灭火技术发展历程

    第一代烟雾灭火

    第一代气溶胶灭火技术诞生于我国,也称烟雾灭火技术,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主要用于扑灭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这是一项不同于以往的全新的灭火技术既有烟又有雾,既有细小的固体颗粒,又有水蒸气和N2、CO2灭火气体形成的气溶胶物质用于灭火。

    第二代 K型气溶胶灭火

    K型气溶胶灭火技术也叫钾盐类灭火技术,是气溶胶灭火技术发展的第二阶段,主要采用钾的硝酸盐作为主氧化剂,其喷放物灭火效率高,但因为其中含有大量的钾离子,易吸湿,形成一种粘稠状的导电物质。这种物质对电子设备有很大的损坏性,故K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不能使用于电子设备及精密仪器的场所。目前在市场上使用正在迅速减少。

    第三代 S型气溶胶灭火

    第三代气溶胶(S型)主要由锶盐作主氧化剂,和第二代钾盐(K型)气溶胶不同,锶离子不吸湿,不会形成导电溶液,不会对电器设备造成损坏。目前,锶盐类气溶胶产品已在几千个工程项目中应用,至今未发生一起损坏电子设备的事故,第三代气溶胶已越来越为广大用户所接受。

    气溶胶灭火装置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99.1 - 2004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按灭火装置充装气溶胶发生剂的主化学分可分为:

    a】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指充装含有35%-50%硝酸锶,同时含有10%-20%硝酸钾的气溶胶发生剂的灭火装置。

    (型号:QRR/SL(落地式)、QRR/SG(壁挂式))

    b】 K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指充装含有30%以上硝酸钾的气溶胶发生剂的灭火装置。

    (型号:QRR/KL(落地式)、QRR/KG(壁挂式))

    c】 其他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S型气溶胶灭火原理

    燃烧进行的四要素: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及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灭火气体的灭火机理皆是消除燃烧四要素中的一个或几个。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中的固态灭火剂通过电启动,其自身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形成大量凝集型灭火气溶胶,其成分主要是N2、少量CO2、金属盐固体微粒等。

    S型灭火气溶胶灭火机理如下:

    A、吸热降温灭火机理

    金属盐微粒在高温下吸收大量的热,发生热熔、气化等物理吸热过程,火焰温度被降低,进而辐射到可燃烧物燃烧面用于气化可燃物分子和将已气化的可燃烧分子裂解成自由基的热量就会减少,燃烧反应速度得到一定抑制。

    B、化学抑制灭火机理。

    a、气相化学抑制: 在热作用下,灭火气溶胶中分解的气化金属离子或失去电子的阳离子可以与燃烧中的活性基团发生亲和反应,反复大量消耗活性基团,减少燃烧自由基。

    b、固相化学抑制: 灭火气溶胶中的微粒粒径很小(10-9~10-6m】,具有很大的表面积和表面能,可吸附燃烧中的活性基团,并发生化学作用,大量消耗活性基团,减少燃烧自由基。

    c、降低氧浓度:灭火气溶胶中的N2、CO2可降低燃烧中氧浓度,但其速度是缓慢的,灭火作用远远小于吸热降温、化学抑制。

    S型气溶胶灭火系统特点

    a. 对人体无伤害性:喷放的S型气溶胶灭火剂中其成分主要是N2、少量CO2、金属盐固体微粒等,均为无毒物质。

    实际灭火中,S型灭火气溶胶喷放过程仅1分钟左右,完成灭火时间仅需2-3分钟,这个过程对人体无伤害。

    b.灭火效能高,对电器无二次损害:S型灭火气溶胶灭火机理主要是吸热降温灭火、化学抑制灭火,故其灭火效率高。

    S型气溶胶即锶(Sr)盐类气溶胶,其主氧化剂硝酸锶的分解产物为SrO、Sr【OH】2、SrCO3,这三种物质不会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因而不会形成具有导电性和腐蚀性的电解质液膜,从而避免了对设备的损坏。

    K型、S型灭火剂附着物的表面电阻要求分别为不低于1MΩ和20MΩ(10MΩ以上为绝缘体)。

    c.灭火器用量少:气溶胶灭火剂用量一般为130g/m3左右,而其他气体灭火剂用量为300-1000g/m3.

    d.节省重量及空间:气溶胶灭火系统由于是固体常压存放,体积和重量大大减轻.其重量只有惰性气体的1/40,空间占用只有其1/15.

    e.环境友好:气溶胶灭火剂不含大气臭氧层损害物质,其ODP、GWP值为零,是目前理想的哈龙替代物.

    f.安装简便、维护费用极低:气溶胶灭火系统与其他气体安装相比安装只须一些导线的连接,所以安装极其方便容易, 可节省工时1/3以上.由于无高压容器、阀门、喷头等,维护极低。

    g.节约成本:由于气溶胶灭火系统重量轻,占用空间小,安装简单,常压储存以及几乎可以忽略的维护费用,使其在气体消防产品中具有最低的成本。

  • 就是我杨意

    1、为啥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时会向防护区喷放大量灭火气体,防护区空气压力瞬间升高。

    除此之外,火灾燃烧产生的热量也会使室内空气压力有所升高。在喷放时火势越大,时间越长,空气压力升高的值就越大。因此,《规范》要求防护区围护结构(含门窗)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内外压强差)不宜低于1200Pa。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应由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给出。2、如何解决:泄压口其作用为一方面当防护区因灭火剂喷放压力升高到一定值时,通过泄压口将部分空气和灭火剂及时向防护区外释放,以保证防护区围护结构的安全;另一方面,防止因防护区喷放灭火剂时压力升高造成门、窗爆破导致灭火失败,火势蔓延失控。3、设置高度:由于七氟丙烷、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六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规范》规定上述气体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部位,即泄压口下沿高度不得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4、气体灭火泄压装置:安装在储存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综上所述,安装位置及作用是不一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 宁阅江

    GB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2010年1月10日发布,2010年6月1日实施。原行业标准GA 400-2002《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废止,国标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之间的时段即为过渡期。

    气体灭火系统种类:七氟丙烷(HFC--227ea)自动灭火系统;三氟甲烷(HFC-23)灭火系统;六氟丙烷(HFC-2365a)灭火系统;氮气(IG-100)灭火系统;惰性气体(包括IG-01纯氩气)灭火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又名烟烙尽,含52%氮气+40%氩气+8%二氧化碳】 ;IG-55(氮气50%+氩气50%)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产品(包括EBM、DKL、气龙、ZQ、S型、华神)等。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电气火灾;2、固体表面火灾;3、液体火灾;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注除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外,K型和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他电气火灾。

    气休灭火系统不适用干扑救下列火灾:1、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2、钾、镁、钠、钦、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4、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5、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大型计算机房、邮电通讯机房、广播电视通信机房、资料档案库、图书馆珍藏库、博物馆保管库、金融机构保管库等,一旦采用干粉或其他灭火介质,其中存放的精密设备和珍贵物品,会被干粉毁坏和污染,如果使用二氧化碳,则会造成精密设备的“冷击”作用,其结果与火灾的损失相同甚至更大。

    1994年11月11日,公安部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公通字(1994)94号;1999年公安部《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1999)031号;2001年8月1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公消(2000)217号;2005年底停止生产哈龙1211灭火剂,2010年停止生产哈龙1301灭火剂。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3-200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0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140-9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98

优路教育
优路教育
优路教育,开设多种套餐,网课+面授任选,校区覆盖全国多个地区,可以申请在线免费试听或者到线下机构参加试听课。
预约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