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多少分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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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鸢蛇年节节高
你好,一级消防工程师三科考试合格分数是72分,满分120分。三科考试分别是《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和《案例分析》。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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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子然
可参考标准: 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03月24日08:53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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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派小白兔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这两门课满分都是100分,及格线是60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这三门课满分都是100分,及格线也是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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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两种资质类别。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级为灭火器维修资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条件
1.取得临时一级资质满2年或者取得临时二级和正式二级资质时间合计满3年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且具备正式一级资质条件,可以申请正式一级资质。
2.具备正式二级资质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机构),可以申请正式二级资质。
3.具备正式三级资质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申请正式三级资质。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应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应受聘于一个取得正式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受聘于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暂不能进行注册。
(三)申请方式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应先行在网上提交预审,待预审通过后再至现场办理。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注册消防工程师委托他人至现场办理的,应提交相应书面委托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初次申请与受聘于该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同步实施。
网上申请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119.gov.cn/shhxf。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内操作指南。
现场受理地点:上海市消防局接待窗口(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楼)。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变更、补发、续期,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册证、执业印章申请补办、更换等具体事项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指南》(见附件)。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要求
本市不再受理和审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现有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期限届满后一律予以注销。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需要转换正式资质的,应当在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未转换为正式资质前,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的消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不得超过9月30日。逾期继续执业的,将视为无证执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要求
(一)系统使用
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继续使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网上登录地址http://222.68.186.40)开展项目登记备案、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报告等执业活动。
取得正式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已注册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使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系统内规定的程序,按照各自角色,分别完成合同登记,方案编制,现场执业,报告编制、审核、签发等执业活动。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活动在该系统内开展。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
1.消防技术服务正式资质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是已经注册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临时资质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者为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或者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消防技术服务正式资质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已经注册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临时资质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者为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应当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已注册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同时加盖执业印章),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从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设施检测及其他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并按要求开展相关检测活动。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现场操作人员,应取得中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后改称“消防设施操作员”)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正式资质机构所属操作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备案。临时资质机构所属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按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变更/补发及从业人员变更申请指南》要求执行。不得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
3.从事灭火器维修活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灭火器维修》(GA95-),依法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灭火器生产企业应向授权的维修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并对其维修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