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消防工程师证的单位有哪些资料
7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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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尽天下野合者
目前来说没有太严格的要求,1.有消防资质的。2建筑单位3.等大型的医院。宾馆、酒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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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辣条的小鱼人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以及视变更情况不同对应材料:
1、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聘用单位的,提交新聘用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
2、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扩展资料:
变更注册后,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半年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申请变更注册之日起,至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其变更注册之前不得执业。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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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雨smj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15年才开考的一种注册类执业考试资格,取得证书并注册后可以从事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管理等专业技术活动,故其一般可以在做消防技术类的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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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虫子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维保、检测的公司【机构】需要。另外原则上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也需要这个资质【现在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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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菏泽我爱你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开审核工作证明的单位一般如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认定申报条件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岗位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7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3、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2年。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再增加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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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满世界
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需要的证明有社保缴纳单与工作证明同单位章。1、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2、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上传一致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3、《资格审核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4、《资格审核表》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主管部门核实,在规定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5、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考试及注册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审核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扩展资料(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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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醒qyd
(一)只要自己的资质符合,都可以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的。阁下所问的应该是哪些单位需要一级消防工程师而不是哪些单位需要考一级消防工程师。
(二)需要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单位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的单位都是需要消防工程师的,
(三)消防重点单位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国家机关;
【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