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证真能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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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圈圈大人
不会取消。 自一级消防工程师开考以来,考试科目从未有过变动,官方也没有过要增加考试科目的文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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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打哈欠的人
先看一个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通知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文件号是厅字】34号文。具体可自行去网上找。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不再作为消防审批前置条件,取消资质许可,实质是取消行业限制和从业门槛,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或得到遏制,市场对消防工程师的需求将会有所降低。
但是仍然有需求。
本人从事建筑行业十多年,也有执业资格证书,也曾挂靠过。母亲证书自己用,放心。
如果你单纯的为了多赚一些钱考,就是挂靠。收益有,风险也不小。《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里面有明确规定。不建议,有那功夫不如从本职工作或者其他方面多深入深入
如果你是行业从业者,没什么说的,考。执业资格要考试才能拿到,并且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拿到的证书。有一定的含金量,自己单位用证,风险自己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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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河矢
目前还没有取消,但想要开考可能还有一点障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由公安部消防局牵头组织,汇总人社部等部门共同审定、监督、检查相关考试内容等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好像由各省、直辖市的人社厅,消防机构来组织落实。但是,最近几年国务院频频取消各类职业资格准入证书,考试等,这和消防要增加这种考试,认定有点矛盾。因此这一块的沟通协调工作还有待一个良好的锲机来提上议程。
所以各方各面的机构,部门都在等消息。每年都听说要开考,迟迟不见动静。不过估计也不远了,大家可以准备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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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团顺
是消防行业政策改动非常大的一年。在7月29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提示,该平台暂时停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申请及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息一出,很多考生开始担忧,各种疑问也扑面而来,对于之前发布的各种政策大家也是稀里糊涂看不透,最大的疑问就是“今后的消防到底该何去何从?还值得考吗?
别慌,先回顾一下整个事件
取消资质是不是就不用考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了?或者说取消资质之后证书就没用了?
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依然需要通过考试取得,证书会越来越值钱。
理由:取消单位从业的资质审批,和单位应该具备相关的条件(包括具备相关的人员条件),是两回事。
①取消单位从业的资质审批实质上就是取消了从业门槛,在3月19日的中央深改委的会议中,提出要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②单位应该具备相关的条件:《意见》里明确“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这里面的条件和标准必然是包括具备相关专业技术水平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如果资质取消,那么应急管理部或相关部门会重新修订这个标准(从业条件)。也就是说,打个比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你该有几个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该有几个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那还是得有,没有不行。如果查到你,就得罚款、停业、让你退出这一行。
所以相关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开始培养自己的人,而且需要的人数比以前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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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客sn
不可能的。
消防工程师是国家最新的注册考试项目,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需要而提出的。是全国第一年的统一考试,今年是第二年全国统考,昨天和前天刚刚考完。正是因为国家有需求,才要组织全国性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取证。注册类考试是行业等级最高,最严格的考试,也是含金量最高,价值最大的证书。该证书不仅不会取消,而且随着市场走势需求量会越来越大。该证书不是有用没用的问题,是能不能考出来的问题。价值最大的证书,考试难度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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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宗慕
不可能取消的!公安部129号令虽然自来各地没能很好的贯彻实施,原因比较多,总体还是稳步向前推进的,15年注册工程师一级已经考试且考试时间已确定。有的省份已经将”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申报”消防服务“单位的资质的硬性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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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老婆好
如果非要取消的话,以下情形,消防工程师才会被取消: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审批部门应当予以注销注册,并将其注册证、执业印章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或者注册有效期满超过三个月未延续注册的;
【三】被撤销注册、吊销注册证的;
【四】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列情形一次以上,或者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两次以上的;
【五】执业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聘用单位破产、解散、被撤销,或者被注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
【七】与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超过三个月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在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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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Max
虽然资质取消了,但是国家强制配备数量,如果人证合一,相信以后的前途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