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放置有哪些要求

2021-02-03 13:12:51 305人阅读
消防设施放置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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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的黑白电视

    必须要有 没有消防设施是不允许入住的 你可以向当地的消防支队(防火处) 进行投诉

  • 海绵宝宝受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

    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4、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5、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被遮盖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等不得阻塞或占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1、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

    2、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用消防栓清洗地面,用应急灯照明等)。

    3、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重新充装。

    四、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

    1、各项目部的消防设施、设备由项目班长负责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巡查由项目班长在每月的5日前进行点检;不定期巡查由运营部每季度巡查1次。

    3、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表针指示在绿色范围内);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瓶身是否有破损、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2)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缺

    失;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3)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

    完整。

    (4)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

    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5)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开关

    是否灵活;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6) 防烟面罩、消防斧头:逃生设备是否在规定地点放置;是否完好无损;是

    否在有效期内。

    4、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5、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后,检查人员要在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填写《XX项目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月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运营部办公室。

    6、灭火器要每2年进行一次压力检测及药剂更换,更换时要用备用灭火器进行替换。无备用灭火器的,要分批进行更换,生产现场留有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标准配备数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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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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