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组织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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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问世
给你一个施工组织方案你参考:一、施工前准备:
⑴ 在施工前应认真并熟悉设备安装平面图、接线图、系统图。
⑵ 安装人员应熟悉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钢管内穿线、布线、校线
⑴ 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扫管→放线→导线与导线的绑扎→带护口→穿线→导线接头→包扎→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⑵ 在管道内穿线应在建、构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之前,应先将管道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要求埋管到位,引线畅通,否则向甲方报告,办理洽商。
⑶ 管内扫管穿带线:管内扫管穿带线其目的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准确,清扫管内积水和杂物,用空压机吹扫后,用棉布条两端牢固的绑扎在带线上来回拖拉。穿线时须放适量滑石粉,以便线路滑行。
⑷ 穿线、布线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选择导线型号,应对导线的电缆种类、电压等级及是否有断线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⑹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箱连接。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面积的40%。
⑺ 不同用途的导线,应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但同种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⑻ 管路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就地补齐和更换。
⑼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一般为15~20 m。
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⑾ 外围设备及主机外接线预留长度:
① 探测器底座外接导线预留长度不小于15cm;
② 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模块等预留长度不小于10cm;
③ 进入主机的导线及电缆芯,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⑿ 线路检查及绝缘检测:本系统导线敷设完毕后,管内穿线结束后,应按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互检,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纠正,检查导线的规格和根数,检查无误后再进行绝缘检测。其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要求。应对每个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待所有回路校线全部完成,即可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线槽内配线施工方法:
⑴ 工艺流程
弹线定位→膨胀螺栓安装→支架安装→线槽安装→槽内配线→线路检查及绝缘摇测
⑵ 配线前,应清除线槽内的积水和污物。
⑶ 在同一线槽内(包括绝缘在内)的导线截面积总和应该不超过内部截面积的40%。
⑷ 线槽口向下配线时,应将分支导线分别用尼龙绑扎带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线槽底板上,以防导线下坠。
⑸ 导线较多时,除采用导线外皮颜色区分相序外,也可利用在导线端头和转弯处做标记的方法来区分。
⑹ 在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导线应留有补偿余量。
⑺ 接线盒内内的导线预留长度不应超过15 cm;盘、箱内的导线预留长度应为其周长的1/2。
⑻ 放线前应先检查管与线槽连接处的护口是否齐全;管进入盒内外根母是否锁紧,确认无误后再放线。
一、外围设备及主机安装: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外围设备安装:
⑴ 工艺流程
① 报警设备及器具安装
测定设备位置→探测器安装→模块安装→端子箱安装→被联动设备压接→消防控制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开通→验收
② 消防广播安装
控制电源 话筒
↓ ↓
扬 声 器← 控制器 ← 端子箱 ← 扩音机 ← 增音机
↑ ↑
收音机子 唱机
⑵ 探测器安装:现场实际安装时,经常与空调排烟口,照明灯具,喷淋头等,在安装位置上发生冲突,不可能完全按着设计图纸施工,因此,施工中在相应规范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尽量保证安装的探测器“横平竖直”,探测器安装应遵守如下规则:
①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②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③ 探测器至空调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④ 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探测器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不应超过15M,不应大于探测器距墙距离的一半。
⑤ 感烟探测器最大保护半径小于5.8M,感温探测器最大保护半径小于3.6M.
⑥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角不应大于45度。
⑦ 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⑧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⑨ 探测器的确认灯,安装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在调试前,应加防护罩加以保护。
⑩ 探测器吊顶吸顶安装时,采用木螺丝将底座固定在配套的接线盒上。
○11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是可靠的压接,涮锡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12 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对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的颜色应一致。
○13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且入端处应有明显的标志。
○14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⑵ 手动报警按钮安装
① 手动报警按钮壁装,安装在墙、柱距地面高度1.4米处,且有明显的标志。
② 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③ 手动报警按钮安装原则是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平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④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⑤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
⑶ 消火栓报警按钮安装
① 消火栓报警按钮正常安装于消火栓内,位置在消火栓口上方,便于操作者敲击。
② 消火栓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操作者按下按钮可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并且泵的启动反馈信号可在按钮上显示。
⑷ 模块安装
① 独立安装的模块常规安装在棚下300mm靠近控制对象附近,或者管井及控制箱内;集中布置的模块应安装在模块箱内,靠近被控对象。
② 模块安装应牢固,标高一致,且便于观察其运行状态。
③ 模块安装,不论吸顶、还是壁装,都应端正、严密并与墙面平。成排安装的,应平齐。
⑸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安装:
① 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功率不应小于3瓦,其数量应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任何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不应大于12.5m。
② 设置在吊顶内嵌入式喇叭,用螺丝将喇叭固定在吊顶支架板上。采用弹簧固定喇叭,将喇叭托入吊顶内再拉伸弹簧,将喇叭罩勾住并使其紧贴在顶棚上,并找正位置。
③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正确连接三根广播线。
⑹ 端子箱的安装施工方法:
① 据规范要求的高度及位置,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将箱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管进箱处应带好护口,将干线电缆和支线分别引入。
② 剥去电缆绝缘层和导线绝缘层,使用校线耳机,两人分别在线路两端逐根核对导线编号。
③ 将导线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然后绑扎成束,分别设置在端子板两侧,左侧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探测器及其他设备的控制线路,在压接线前应再次摇测绝缘值。
④ 原则上先压接消防中心引来的干线,后压接火灾探测器的支线。
⑺ 消防专用电话安装: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主要安装于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等其它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的值班机房,重要的操作室等。电话分机及电话插孔距地高度为1.5m。
⑻ 火灾报警系统主机安装:
① 火灾报警器采用落地安装方式,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② 引入控制器的电线和电缆符合如下要求: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端部,均应标明编号。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2根。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的主电源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③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
④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专用接地干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接地板至各消防设备公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小于4Ω;采用联合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小于1Ω。
⑼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安装施工方法:
①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之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使用。
②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做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0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③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标志。
④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该分开,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⑽ 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施工方法:
①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采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② 联合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③ 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用金属软管。
一、消防系统设备调试及系统联调:
消防系统设备调试:
⑴ 调试前准备: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安装结束后进行;
②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规范规定的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
③ 调试前应认真检查各系统,各回路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应及时进行纠正。
④ 检查外围安装的设备是否齐全,若缺少应补齐,并查验安装设备是否与图纸设计的规格、型号相符。
⑤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着调试程序逐项进行。
⑥ 调试前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对施工安装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⑦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验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备品备件等。
⑧ 系统检查:
○A 在导线接入控制器之前,首先使用万用表交流档检查每对导线之间以及每根导线对地是否有强电电压。
○B 用万用表检查每对层线的两根线之间以及每对导线与其他导线之间是否存在短路或接近短路现象;用万表MΩ档测量每对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阻值应大于20MΩ。
○C 控制器通电之前,测量交流电压,检查其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检查接线端子有无松动,电缆是否插牢,带插座的集成电路是否松动。
○D 不接任何外部负载,将控制器开机自检,检查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打印机(如配置)工作状况;检查控制器总线输出电压是否在27V左右。
○E 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及时进行处理。
⑵ 设备单机调试:
具备上述条件后,可对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全部外围设备,报警控制主机,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全部正常后方可进行报警系统内调试。
⑶ 报警联动系统设备调试:
当单机通电完成后,将模块连接的外控设备解除,进行报警系统整体调试。对报警主机主要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① 火灾报警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备用电源欠压、过压保护功能。
② 自动状态各连锁关系调试,动作应正常无误,必要时反馈信号可人工模拟。
⑷ 火灾报警系统联调:
首先编制系统调试方案,依照方案,将系统划分为几部分,有步骤进行调试,按照从局部到全系统的顺序进行。
火灾报警系统联调应在整个工程各个系统全部投运后方可进行。火灾报警系统联调应由总承包单位及业主代表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完成。联调前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调试完成。
② 各连锁控制对象独立系统调试完成,各子系统正常运转。
③ 模拟各主要部位火灾等信号,按照编制的逻辑顺序模拟。
④ 在调试过程中应按照公安部颁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规范》,深入检查各部件和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各种设备系统联接与试运转过程中,应由有关厂家参加协调,进行统一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详细的统调记录。
⑤ 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分别对各种探测器,集中(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的调试。
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 消音、复位功能;
○C 故障报警功能;
○D 火灾优先功能;
○E 报警记忆功能;
○F 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G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⑧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⑨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⑩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1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2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A 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B 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D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13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B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D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14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15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配合消火栓、屋顶水箱、送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各个专业进行总体试运转。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填写调试报告。
一、火灾报警系统竣工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业主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下列文件,主要由施工单位完成):
⑴ 系统竣工表;
⑵ 系统竣工图;
⑶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⑷ 调试报告;
⑸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火灾报警系统验收主要包括如下装置:
⑴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
⑵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等);
⑶ 通风空调、防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⑷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⑸ 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